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垂直管理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其主要职责包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由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更名成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管理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行业务领导,对自治区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在2012年1月初期,网络上流传着一组据称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段一中的私人照片,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由于段一中的巡视员职务属于正厅级,有人据此推测,如果这些照片的真实性得到证实,那么他将可能成为“厅官艳照门”事件中的最高级别官员。这一事件因此被戏称为“厅官床照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公益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正处级行政级别。
“厅官床照门”的说法由此而起。据了解,1954年出生的段一中,1982年2月从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2009年10月22日至今任该局巡视员。此前,段一中在接受采访时否认照片中的男子是自己,并表示照片是PS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清单: 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职责:管理新闻出版业,保护版权,确保文化内容合法传播。 粮食局 - 职责:监管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保障粮食安全供应。 机构编制办公室(编办)- 职责:规划和管理政府机构编制,维护合理组织结构。
1、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为了强化对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条例适用于自治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并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管道线路敷设等工程。第三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
1、建筑工程技术:随着广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需求量增加。该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设计等方面的技能,为建筑行业输送技术骨干。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是当今社会的热门领域,该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数据分析等技能,满足信息化时代对技术人才的需求。
2、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了培育更多高素质技术人才,该校开设了多个专业,如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等。下面将对该校对口录取分数线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首先,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对口录取分数线确实相对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学校的教育水平低下。
3、高中生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费:8500元/年,校本部。无色盲色弱限制。 中职生机电一体化技术学费:7500元/年,校本部。 中职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7500元/年,校本部。 中职生大数据与会计学费:7000元/年,校本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条例自同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是一所职业技术学校,提供多个专业供学生选择。
该校系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举办,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0000人,首批设置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6个专业,以后新增专业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以产品质量技术和管理为特色,专业设置覆盖产品(机电、食品、化工、电梯、锅炉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检测(管理)技术、计量与测试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应用技术和标准化及质量管理等领域,为同学们学习岗前实用技术技能提供了适应市场、抢占先机的优越条件。
本规定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住宅进行的质量验收。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实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是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还有监理单位必须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同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对于竣工的程一定要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
分户验收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栏杆、护栏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内精装部分。
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质量;(三)栏杆、护栏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单位工程所含分户验收内容均验收后,参加分户验收的各单位应签章形成汇总记录,证明该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分户验收。